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800吨松香氢化酯类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800吨松香氢化酯类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800吨松香氢化酯类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郁南产业园区(大湾片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6636.11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甲类厂房、甲类罐区、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主产品氢化松香酯类产能为11100吨/年,副产品树脂油等700吨/年,总产量1180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浮郁南产业园区(大湾片区);
联系人:卢生;联系电话:13927181204;邮箱:luws@starpine.com.cn
环评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广东星河佳清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