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发布日期:2021/8/13 浏览次数:2973
附件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pdf
一、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1、 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1) 产生环节
(2) 危险废物信息
2、 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1) 产生环节:生产使用过程中更换油炉使用热载体油、机械维修。
(2) 危险废物信息:
3、 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1)产生环节:废气治理过程中更换的废活性炭。
(2)危险废物信息:
二、危险废物去向:收集后交给有经营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依法处理。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三、责任人: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娟 18607666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