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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发布日期:2022/1/10  浏览次数:2618

附件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pdf

一、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1、 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1) 产生环节
 

(2) 危险废物信息

 
2、 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1) 产生环节:生产使用过程中更换油炉使用热载体油、机械维修。
(2) 危险废物信息:
 

3、 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1)产生环节:废气治理过程中更换的废活性炭。
(2)危险废物信息:
 

二、危险废物去向:收集后交给有经营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依法处理。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三、责任人: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娟  1860766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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